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夭壽!無所不偷 開冰櫃拔亡者手表

〔自由時報記者黃文鍠、楊金城、楊國文/綜合報導〕台南一戶林姓人家辦喪事時,因亡者生前極重視時間,林家特地讓亡者戴著手表往生,沒想到慣竊林俊德鎖定喪宅行竊,當場拔走死者腕上手表,家屬對竊賊打擾亡者大體氣得說:「真的很可惡」;台南地院法官也認定被告竊取亡者財物嚴重影響社會善良風氣,從重判刑七個月。

亡者戴表 因生前重時間

被害人遺孀賴秀蘭昨天被問到竊賊犯行時,仍氣憤不已,她說,丈夫生前在客運公司擔任司機,最注重時間和守時觀念,配戴兩年多的鱷魚牌手表雖只值一、兩千元,但對先夫有重要紀念意義,沒想到竊賊在停靈期間,溜進客廳打開冰櫃,偷不到「手尾錢」就拔走先夫手表,犯案後還騎腳踏車在附近探頭探腦,實在太可惡了。

賊擾大體 家屬罵太可惡

五十九歲的賴秀蘭說,這個陌生人打擾往生者大體,是對先夫大不敬,希望法律給予應有懲罰。死者家人表示,由於這只手表失而復得,決定保存留念,給亡者另戴一只手表往生。

判決指出,四十五歲男子林俊德,八十八年起以侵入住宅方式行竊,竊取物品包括麻油、布袋戲偶、烏魚子甚至啤酒等五花八門,先前曾經入獄服刑一年兩個月,去年十月才出獄。

但林嫌不改行竊習性,今年八月三十一日下午,騎腳踏車行經台南佳里區林姓人家透天厝,發現屋主父親往生停靈客廳,喪家門口兩側擺了不少弔喪物,當時亡者家人在大廳外面摺紙蓮花,林嫌利用弔喪物掩護身影,順著大門邊邊溜進客廳,打開林家租借來的冰櫃,悄悄取下亡者左手上的銀色手表,再循原路溜出喪宅。

林嫌騎車逃離時被死者兒子發現,尾隨追趕並報警,警方展開圍捕,當天就人贓俱獲。

不知悔改 慣竊重判七月

法官認為林俊德犯案累累,不知悔改,竟然從死者身上竊取財物,嚴重傷害死者家屬感情,影響社會善良風氣,將他判刑七個月。

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表示,若單純偷一只一千多元的手表,一般判三或四個月就可以了(可易科罰金),但偷走死者大體上的手表,這種行為相當惡劣,本案法官會判到七個月徒刑,顯然認為竊嫌犯行重大,加上是慣竊累犯,擺明要讓他坐牢,從重量刑並不為過。

小樂:只能說小偷實在可惡!法官為二叔討了一個公道!願二叔泉下有知,也能稍感安慰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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